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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0-09 15:10   

  主页-AG娱乐挂机「主页2012年底前,禁养区内基本实现禁养目标;限养区内畜禽饲养总量得到控制和消减,原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畜禽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对全市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详细列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内畜禽养殖企业名单、详细地址、规模、养殖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基本情况,编制荥阳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二)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制定具体的关停或搬迁计划,逐步实现禁养目标。

  完成时限:年4月10日前制定出详细关停搬迁计划,年底完成禁养目标的50%,2012年底完成禁养目标。

  1.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关停或取缔。

  3.督促规模化养殖场经营者,按照规定申报登记拥有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以及正常营业条件下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加快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4.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建设、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12年,畜禽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5.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或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养殖场,市畜牧局不应办理生产经营许可或验收,市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环保、工商、电业等部门不应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保局、工商局、电业局。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此项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负责协调落实本辖区和本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年3月底前报送荥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于年4月10日前报送荥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依法行政,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企业实施关停、搬迁、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明确告知企业关停、搬迁、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的时限、要求以及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若干年前,畜禽养殖粪还是农业生产的主要肥源,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畜禽粪便施用方便性和有效性都不如化肥,加上广大农民环境意识淡薄,导致粪便被肆意堆放,没有固定的储存场所,遇雨天即流失,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萧县虽然有150余家规模化养殖场,但85%以上的养殖规模(生猪年出栏)在500~1000头左右,规模相对较小、标准化程度低。加上禽畜养殖业获利相对较小和市场变化,收益极不稳定,而污染治理一次性投资与日常运行费用相对较高,使养殖企业自身很难承受,不愿意在治污方面投资。

  由于大部分养殖企业规模较小,业主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养殖业的特殊性,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很难通过责令停产、限期治理等常规法律手段使企业达到治理目的。特别是针对养殖专业户的监管,几乎是空白。环境监管的缺失,在客观上纵容了养殖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以上各种因素是导致萧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主要原因,环境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萧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COD排放量12100t、氨氮1030t,分别超过工业污染源COD、氨氮排放量的92%和66%。养殖业污染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①水体污染。目前绝大多数养殖场没有做到雨污分流,没有专门的污水储存或处理设施,部分建有沼气设施的养殖企业,由于沼气设施规模与养殖量不匹配,不能做到污水全部沼气利用,因此大部分养殖企业污水直接排放外环境,严重污染水体和浅层地下水。②粪便污染。由于大多数养殖企业没有专门的防渗、防雨粪便储存场所,养殖粪便随意堆放,虽然大部分粪便最终可以得到利用,但在储存期间,会遇雨水进入水体,造成地表水污染。③大气污染。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破坏生态,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人类健康。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对粪便处置不当,加上部分养殖场选址不合理,距离村庄、公路太近,散发出的所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养殖户自己也深受其害。

  养殖污染的治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对于达标排放,从技术上早己不是难题,厌氧好氧处理、沼气发电等,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但一次性投资和维护运行费用相对较高,让大多数中小养殖企业难以承担,推广困难。加上环境监管的缺失等因素,让中小养殖企业采取“深度处理”的治理措施,显然不切合实际。萧县目前仅有的3家养殖企业大型沼气发电项目己于2010年和2011年相继竣工,但由于实际操作技术性高、运行效果不理想、运行和维护成本高等因素,一直处于停运状态,投资二三百万的设施长期闲置。萧县的养殖业污染治理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寻求设施投资少、运行费用低、处理高效、易于推广的针对中小养殖场和养殖户的粪污处理方法,已成为解决养殖业污染的关键所在。

  目前萧县中小规模的养殖企业95%以上采取干清粪养殖方式,一是粪便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二是用水量少。对于这部分养殖场,只需规范雨污分流、建设标准化的粪便储存场及厌氧池、污水储存池,便可以达到理想的治污效果,根据实际养殖规模不同,总投资在4万~10万元之间。

  2.1.1雨污分流对原有污水排污设施进行改造,使栏舍产生的尿液及冲洗废水在全程封闭的条件下流入沼气池或污水储存池,避免随雨水流入外环境。

  2.1.2厌氧池、储存池按照每头猪(存栏数)0.1m3的标准建设厌氧池,储存池的容积不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时间和冬季冰封期,一般不得小于60d的排放总量,干清粪养殖方式日污水排放量按1.5~2t/百头(存栏)计算。2.1.3粪便储存池考虑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期(按3个月计算),按照每出栏10头猪1m3的容积建设防雨淋、防渗透、防流失的规范化粪

  便储存场所。在储存过程中加入除臭剂或表面覆盖粉碎后的农作物秸杆等,尽量减少恶臭气味。

  生物发酵床养殖是按照一定比例将微生物原种与锯屑、农作物秸杆等农副产品混合到一起,以此作为猪圈的垫料。在经过特殊设计的猪舍里,填入上述有机垫料制成的发酵床,猪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发酵上面,利用猪的拱翻习性,使猪粪尿和垫料充分混合,被微生物迅速降解、消化,不再需要人工清理。随着粪尿的消化,大大减少了臭味排放,垫料中大量微生物又向生猪提供了优质的菌体蛋白质,达到无臭、无味、无害化的目的。在生产过程中,只需要按时添加一定量的菌种和垫料,2~3年才需整体清理一次,大大减少了劳动力,清出的垫料又是一种优质的农作物肥料。萧县近几年经污染减排工程改造后的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的5家中小规模养殖企业,运行情况良好,周边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投资方式,表现为:投资额度大,畜禽养殖数量多,养殖技术水平高。这部分资本主要来源于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公司集团等,其资金投向主要是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或高度集约化、标准化的规模畜禽养殖,其养殖企业多为示范性的龙头企业,以生猪养殖为例,其规模大概为年出栏10000头以上水平。

  除极少部分投资上亿元的“重量级”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外,绝大多数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属中、小型投资规模。这部分中小型企业投入,大的多在500万~3000万元之间,小的仅有几十万元左右,其生产规模和效应均难以达到理想“龙头”水平。

  目前,由于投资畜禽规模养殖经营的很大部分人员来自于返乡农民和工商经营户,这些人员对畜禽规模养殖了解少,掌握的畜禽养殖技术欠缺,对国家惠农政策理解不透;另有少部分人员是为了得到政府或部门优惠政策扶持而转移资金投资畜禽养殖。因此,他们投资盲动性较强,所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存在着规划差、缺乏科技含量、低水平重复建设、无技术支撑等问题。

  目前,由于大多数规模养殖企业仅限于畜禽养殖这一环节,而不注重种养循环利用和畜产品加工、经营与开发的投入,因此,他们难以从真正意义上促进和推动其规模养殖向高层次方向发展。

  与工业企业一样,畜牧“龙头”企业的发展也有一个由小到大、逐步壮大的过程。目前许多畜牧“龙头”企业在建立之初可以享受政府或部门的各种优惠扶持,而企业建成投产后除极少数重点“龙头”企业可以继续得到政府或部门的“特殊关照”外,大多数畜禽规模养殖企业难以继续享受优惠待遇,政府或部门对畜牧“龙头企业”扶持不够完整,缺乏“扶上马再送一程”的后续扶持政策。

  (1)畜禽规模养殖既要承担市场风险,又要受自然灾害的制约,一些畜禽规模养殖者对此缺乏了解。例如:2012年1月以来,因鸡蛋价格持续下滑,仅江津境内倒闭或关停中小型蛋鸡养殖场就达12个。又如:2012年7月23日,江津区因遭遇百年一遇洪灾,致使区内1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和3个蛋鸡养殖场因选址不当而导致圈舍被毁、所养畜禽被洪水冲走或被泥石流掩埋的事件发生。(2)流动资金准备不足。除基本建设和必需的设施设备投资外,流动资金是影响畜禽规模养殖能否正常运转的重要方面。而畜禽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和上市时间的集中性,以及购买饲料必须付现的实际,要求畜禽规模养殖业主必须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目前,金融机构出于防范贷款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考虑,对畜禽规模养殖特别是中、小型规模养殖户的贷款存有“戒心”。再加之目前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的多是社会闲散资金进入,因投资少规模小,故其土地、圈舍和畜禽等均不能用作银行抵押贷款,致使许多畜禽规模养殖户在流动资金短缺而需贷款时面临诸多困难,导致养殖企业生存困难。

  财政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种植业、养殖业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种植业、养殖业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等基本情况,以利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资金拥有者筛选农业项目;组织种植业和养殖业方面农业的专家,参与农业企业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指导投资者搞好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业项目建设;利用农业信息网络的优势,为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提供跟踪服务,重点解决规模养殖企业供求、科技、政策等方面动态信息不灵的问题,引导社会资金正确进入畜禽规模养殖产业化经营。

  畜禽产品加工业一直是制约畜牧业发展的“瓶颈”,正确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畜禽产品加工业,既加大了对畜牧业的投入,实现了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对畜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又可以较好地解决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的方向和结构。建议政府每年从财政支农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畜禽加工企业的发展。其中特别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和具有畜禽产品深精加工能力的“龙头”企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

  畜牧业是弱势产业,而农村金融又具有交易高、风险大的特点,因此,政策性的金融是财政扶持畜牧业的重要方面。建立畜禽规模养殖金融风险基金,用少量的财政补贴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向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提高投放贷款的比例和规模。

  近年来,我区畜禽养殖污染物随意乱排,严重淤塞了干渠,导致局部地区的地下水、空气、土壤呈现不同程度污染,畜禽养殖业无序发展,给区域经济发展、群众健康、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做好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是我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幸福北城的必然选择,是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满足人民群众诉求的必然举措,是落实市政府有关城区畜禽养殖业退出的决定,建设两型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然要求。

  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区畜禽养殖业退出的通知》精神,开福区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划定为禁止畜禽养殖区。

  第一批:2012年12月31日前,辖区二环线以内区域,以及辖区内湘江段、浏阳河、捞刀河流域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必须全部退出。具体区域为:洪山街道的双河社区、陈家渡社区、毛家垅社区、史家坡社区、金鹰社区;捞刀河镇的捞刀河村、凤羽村、中岭村、白霞村、高岭村、大星村、罗汉庄村、伍家岭村、双湖村、乌溪村、彭家巷社区、捞刀河社区;新港镇的宿龙桥社区、戴家河社区。

  第二批:2012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前述第一批区域以外区域的畜禽养殖业必须全部退出。

  四、现有养殖场(户)必须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关闭或搬迁。对在规定期限内自愿退出养殖的,政府将予以适当补助;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的,将依法予以强制关闭,并不予补助。

  五、养殖栏舍占用农田,养殖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群众意见较大、且影响恶劣的,养殖栏舍由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必须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六、自本通告之日起,全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违者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不予补助。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区畜禽养殖业退出的通知》(政办函〔2012〕68号)的规定,在2012年4月25日前有正规手续且实施了环保措施的规模养殖场应当控制养殖规模,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按照本通告规定退出养殖并享受补助政策的栏舍所有者,在本区范围内再度从事禽畜养殖业或者引进外来养殖户的,将收回原补助资金,并依法强制拆除养殖栏舍;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年5月24日开福区人民政府的《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及其他与本通告相冲突的文件同时废止。

  很多大规模的畜禽行业生产基地都会建立在城市中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生产的模式也在原有基础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朝向城市化方向不断发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动物粪便由于无法及时作用于农田,但是又缺乏相应的处理方式,导致很多粪便没有经过合理的处理便排放到了大自然中。再加上农业种植在使用肥料的时候更多情况下会选择先进的化肥产品,这就导致畜禽粪便利用率大大降低,并成为污染自然环境的主要废料。因此,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畜禽产生的粪便污染物数量是极为巨大的,每年都有成吨的粪便废物产生,其数量甚至要比普通的固体废物数量还要庞大。同时,畜禽粪便中的很多废料都是含有很多有害物质的,其中的有机污染物是主要的污染源,甚至超过了工业废物排放量。我国的很多畜禽养殖场管理人员并没有前瞻性的眼光,在执行各项工作任务的时候仅考虑到了短期利益,没有将大量的废物妥善处理的方案,导致很多畜禽粪便未经处理便投放到了自然环境中。粪水随着河流进入到了更为宽阔的水域中,埋到土壤中的粪便也会对当地的土地资源造成严重污染。(2)畜禽的粪便排放到河水中,会将大量的污染物带到各个流域。浓度较高的污水会导致相关区域的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这将直接影响到百姓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情节严重的时候会导致所在城市主要河流的污染,国家需要投入大量的治理资金解决相关的负面影响。畜禽粪便产生的污染物不仅会让表层水受到严重的污染,甚至还会渗透到地下水中造成当地环境的严重污染。这些情况都会导致百姓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的威胁,甚至会让人体患上严重的疾病。(3)畜禽粪便中的污染物不仅会对当地的水域造成严重污染,甚至会影响到空气的质量。畜禽的粪便如果没有经过妥善处理暴露在空气中将会慢慢发酵,期间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氨气、硫化氢气体或者粪臭素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都具有很强的刺激性,会引起动物的应激反应,同时也伤害到人体的健康。上述情况都是畜禽养殖业造成污染的主要表现,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及时进行工作方式的革新,及时处理畜禽粪便,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此污染源在自然环境中的蔓延态势,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造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是多种因素导致的。因此,工作人员在进行畜禽业污染治理工作的时候也需要从多个层面加以考量,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解决此种污染问题。(1)由于畜禽养殖业的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以往的分散性经营方式逐渐转变为当今社会中的集约经营方式。以往的畜禽养殖行业并不具有较大的规模,很多家庭在经营的时候也没有加以更多的考虑,仅将其作为补贴家用的副业来经营,再加上以前人们在进行施肥工作的时候仅利用畜禽的粪便即可,随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没有形成。但是随着畜禽养殖业生产规模的逐渐变大,养殖的畜禽数量逐年增加,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粪便污染物。但是这些污染物并不能够及时获得妥善处理,久而久之便对人的实际生活造成了困扰和影响。(2)养殖场地的选择缺乏科学合理性。随着人们对畜禽产品需求量的增加,很多养殖场的负责人为了能够加快工作的效率,在更短的时间内将自己的产品发配到当地大型超市等市场中,便会在城市中兴建养殖场,这样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产品运输的时间,也能够减少因长途运输造成的损失。但是在城市中并没有足够的地方和设备处理畜禽粪便产物,这便导致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畜禽垃圾产生,人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受到了严重破坏。不仅如此,随着化肥产品使用频率的增加,有机类肥料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导致畜禽粪便更加没有良好的处理渠道。(3)由于畜禽行业规模的增大,很多养殖场为了能够让尽快提升产量,过量投喂畜禽生长激素或者是金属微量元素等药品,这样做的目的便是让大量的畜禽能够在更短的生长周期内成熟,防止其生病等,这样养殖场便可以收获更多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监管制度的缺失,药物滥用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就导致很多的药品残渣进入到了自然环境中。再加上兽药滥用导致的副作用不明,人们在食用相关产品的时候可能患上相应的病症,并对人体造成永久性的伤害等。

  3.1实行畜禽的集中养殖模式。养殖业的农户在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以屯为一个单位建立起相关的畜禽管理机构,将所有农户的畜禽集中管理,每个农户需要依次进行养殖管理工作。这样能够切实减少人力的浪费,还可以节省大量的生产空间。更为重要的是,畜禽的粪便也能够在这种经营模式的推动下实现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废物乱弃的情况。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也可以集中处理,在最大限度上减少了环境污染。3.2推广粪便零排放养殖技术。此种经营技术主要应用于规模较大的养殖场中。首先需要通过科学的投喂方式和管理程序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其次需要在零排放设备的帮助下实现污水喷淋以及废料的发酵,进而实现污水的零排放。最后,养殖业在生产的过程中需要与种植业进行有机融合,将生物肥料利用起来。3.3利用粪便资源发展养殖业。粪便资源经过发酵后能够形成沼气,通过对沼气池的利用则可以促进种植业的发展。这样的运营模式适用于小型的牧场基地。牧场中的鱼塘以及农田等区域都能够应用沼气池提供的能量进行生产工作。这样做也能够切实减少畜禽粪便带来的污染,并且能够将其高效利用。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壮大,畜禽产品的产出率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很多农村地区在这种新的工作机遇下获得了更多的资金,但是,相关的环境问题也已经成为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将污染问题妥善处理后,畜禽行业的发展才能够具有更多的科学合理性,我国的经济建设工作才可以稳健推进。

  [1]李艳苓,耿兵,朱昌雄.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微生物发酵床控制技术应用与防治建议[J].中国猪业,2017,12(7):25-29.

  (2)黎托街道花桥社区筹委会,粟塘社区筹委会陈大屋组、黎托社区筹委会七组、八组,边山社区筹委会老屋组、冲组;及合丰社区筹委会涉浏阳河流域200米内的范围。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管警察大队、区政府督查室、亭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黎托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退出办”),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彭跃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年月31日前已登记在册、存栏在20头猪(或折合20头猪)以上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退出并自行拆除养殖设施的畜禽养殖场(户)可以申请畜禽养殖业退出补助。

  1.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退出并主动拆除养殖附属设施的,按50元/平方米给栏舍投资建设者进行补助。

  2.按规定在年11月30日前退出的养殖场(户),若在年12月31日前主动退出并自行拆除养殖设施的,按50元/平方米给栏舍投资建设者进行补助。

  3.年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按要求退出并主动拆除养殖设施的,按40元/平方米给栏舍投资建设者进行补助。

  4.对有国土、规划、工商、畜牧、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的畜禽养殖场(户),在规定时限内主动退出并自行拆除养殖设施的,按60元/平方米给栏舍投资建设者进行补助。

  5.对按第1、2、4三条款均不能享受栏舍补助的畜禽养殖户,按3000元/户给予补助;对按第3条不能享受栏舍补助的畜禽养殖场(户),按2000元/户进行补助;对按栏舍面积计算每户低于3000元或2000元的,分别按每户3000元或2000元进行补助。

  6.养殖栏舍建设者为出租户的,补助归出租户所有;栏舍建设者为养殖场(户)的,补助归属按其与出租户签订的协议确定。

  1.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退养任务的社区筹委会,按500元/户给予奖励,用于奖励从事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的人员。

  2.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退养任务的街道给予5-1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奖励从事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的人员。

  3.对工作得力、任务完成好的相关职能部门给予1-5万元奖励,主要用于奖励从事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的人员。

  4.对有效举报(举报电话:)新增畜禽养殖场(户)的第一举报人,给予200元/户奖励。

  (一)由区退出办组织区环保局、相关街道、社区筹委会人员到现场丈量畜禽养殖场(户)的栏舍面积,分批签订畜禽养殖场(户)退出补助协议,并适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畜禽养殖场(户)和栏舍建设者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主动退出并自行拆除养殖设施的,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由街道统一报区退出办,再由区退出办组织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核定;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区环保局、区财政局核定后,分批将补助经费拨付给相关街道。

  (三)在此方案下发之前已退出并拆除养殖设施的,由社区筹委会初核并出具证明、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后报验收组审定,验收合格后由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将补助经费拨付到相关街道。

  (四)区财政拨付到街道办事处的资金,各街道要设立畜禽养殖业退出资金专户,按补助、奖励标准进行发放。畜禽养殖业退出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浏阳地处湘赣边界,湖南东部偏北,隶属湖南省长沙市。东邻江西铜鼓、万载;南接江西萍乡及湖南醴陵、株洲;西倚省会长沙;北界湖南平江。总面积5007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4个街道,总人口149.1万人,距离省会长沙市区63公里,属于湘东山区,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为丘陵、山区,境内的浏阳河、捞刀河、南川河三大水系均为省会长沙湘江段上游重要的支流。

  浏阳是传统养殖大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省标准化养殖示范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和草食牧业示范县。按国家统计局2016年相关统计数据,浏阳出栏生猪187.9万头,山羊70.9万只,肉牛2.3万头,2016年出栏生猪187.9万头,山羊70.9万只,肉牛2.3万头,出笼家禽1352万羽。全市共有各类规模养殖场(户)8779家,大户、农民合作社、养殖企业规模养殖场存出栏总数超过全县养殖总量的71%(其中:大户、养殖企业规模养殖场存出栏总数超过全县养殖总量的69%),散养户参加农民合作社的养殖数量占总量的3%。

  2016年全市排放畜禽粪污总量338万吨,处理方式:沼气化利用185万吨,堆肥处理20万吨,加工有机肥16万吨,无处理107万吨,其他10万吨。2012年以来,根据养殖污染防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基本原则,浏阳市畜牧局配合环保部门重点对河边、路边、屋场边“三边”猪场进行了集中取缔和整治,总结推广三类治理模式:大型规模养殖户采取工业化治理模式、中型养殖场采用综合治理模式、小型散养户采用种养平衡治理模式,中小型养殖场按照“二分离、三配套”的要求进行相关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养殖粪污通过固液分离、雨污分流、沼气池发酵和沼液沉淀等技术措施,实现种养平衡。据统计,至2015年底,关停拆除浏阳河流域两岸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2494家,栏舍面积42.36万平方米。共治理养猪场排污900家,退出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有效地减少了养殖污染。2016年,浏阳市政府重点对浏阳河流域沿岸500米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开展退养专项整治行动,共退出规模养殖场(户)2400余家,拆除栏舍42万余平方米,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实现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3.1粪污排放量增加,种植业利用量减少。畜产品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促进了畜牧业快速发展。随着畜禽饲养量的增加,其粪污排放量也随之增加,而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甚少,形成了粪污处理的随意排放。种植业施肥多为化肥,对消纳粪污的利用量逐渐减少,即使是通过发酵进行沼气化利用,最终沼液沼渣等一旦不能及时利用,又形成了新的污染源。3.2规模养殖集中排放,粪污处理难度增加。政策的引导、规模效益的驱动促进了规模养殖户、专业养殖户的生产发展。全市拥有各类规模养殖场(户)8779家,畜禽的集中养殖导致了粪污的集中排放。所排放的大量污染物超出当地土壤自净及种植利用能力,如不能及时处理,就成为污染源。3.3生产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中,畜禽饲养逐步向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转变。城镇郊区由于交通便利,养殖场由过去分布农村转向公路沿线、城镇周边地区,而粪污能够综合利用的偏远农村地区相对较少。粪污集中排放在没有处理、自净功能的城郊,加大了粪污治理的难度,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3.4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不当,加重了对环境的污染。在畜禽疫病风险依然较高的情况下,规模养殖场使用抗生素及微量元素添加剂,已成为畜禽防疫治病、保健促长的主要手段。对抗生素及微量元素的滥用,在造成畜产品的药物及与重金属残留和严重超标的同时,也加重了对养殖场周边环境的污染,威胁到人类自身健康。

  4.1推广畜禽粪污治理与种养结合模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广“种养平衡+农牧互动+生态循环+环境友好”的产业发展模式。农牧对接,种养双赢。利用沼液运输车或沼液输送管网、沼液泵和沼液储存池等设施,将畜禽养殖场沼液运送到农作物种植基地,用于蔬菜、果树和苗木等种植。沼液异地配送可解决就地利用沼液受季节性限制,以及区域性过剩等问题。在建立沼液异地配送机制的同时,鼓励各养殖企业实行就近利用原则,实现沼液就地消纳,实现用肥供求平衡。以点带面推进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通过典型养殖场种养结合示范作用,带动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率100%,示范带动全市养殖户进行种养结合,全市综合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新增粪污综合处理能力45万吨,实现40万头生猪存栏量粪污综合处理,带动种植基地约30万亩实现种养结合。4.2推广有机肥加工和秸秆综合利用。在养殖密集区建设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生产有机肥厂,利用生物工艺和微生物发酵技术,将畜禽粪便经发酵腐熟后制成复合有机肥,进行产业化开发。年生产加工有机肥5万吨,利用畜禽粪便10万吨,农作物秸秆5万吨,实现9万头规模生猪粪便综合处理和7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颗粒饲料适合于牛、羊等反刍类动物的饲养,研究生物质能转换技术,秸秆作物可将丰富的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变废为宝,转换为优质饲料,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争取年发展秸秆生物饲料加工3万吨,利用农作物秸秆10万吨,带动15万亩农作物基地秸秆利用,实现5万只左右浏阳黑山羊饲料供应。

  畜禽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有害成分一旦进入地下水中,可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极难治理、恢复。

  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硫化氢、氨气、粪臭素和硫醇类等恶臭气体对环境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畜禽养殖污水长期用于灌溉,会使作物陡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大面积腐烂。此外,高浓度污水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

  据调查,60%的养殖场缺少干湿分离,80%左右的规模化养殖场缺少必要的污染治理投资,90%以上的养殖场没有综合利用和污水治理设施,“三同时”执行率低,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迅速发展,畜禽养殖场的布局不合理,没有足够土地消纳畜禽废弃物。政策和管理上的原因:在畜牧业发展上,农业政策与环境政策脱节。一是,政策制订环节上脱节;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脱节。受职能影响,各级环保部门对畜禽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重视和管理不够。对于畜禽污染物处理缺少扶植政策。

  为减少畜禽养殖场对环境的危害,畜禽养殖场需要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主要包括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系统建设,粪污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

  雨污分流:用不同管道分别收集和输送畜牧场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即畜禽养殖场的生产生活污水经过地下污水管道流向污水贮存或处理设施进行贮存或净化处理;雨水则通过地下雨水管道或地面明沟直接排出场外;干清粪技术:畜禽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收集排出的清粪技术;堆肥技术:利用微生物对畜禽养殖场固体污染源进行分解腐熟生产有机肥的方法;好氧堆肥技术:采用机械或人工方式,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利用好氧微生物对畜禽养殖场固体污染源进行分解腐熟生产有机肥的方法;沉淀池:应用沉淀作用去除水中悬浮物的一种构筑物;沼气池:采用厌氧消化技术处理畜禽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制取沼气的构筑物。

  为实现畜禽养殖业污染总量减排,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畜禽养殖场需要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主要包括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系统建设;粪污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

  根据不同养殖规模和养殖场周围的环境条件,可采用不同的粪便处理方法。(1)自然发酵后直接还田是指粪便在堆粪场或储粪池自然堆腐熟化,符合GB18596要求后,作为肥料供农作物吸收消化的处理方式。腐熟度检测方法为:取1kg~2kg堆肥成品,首先用10mm筛进行筛分,将堆肥粒径控制在10mm以下,调节堆肥含水率为50%~55%,然后置于设有温度计的保温瓶中,将保温瓶在常温下(20℃)放置7d~10d,每天在固定时间通过温度计读取堆肥温度一次并记录,连续测7d~10d,取测得的最高温度进行腐熟度判定,判定方法如下:20℃~30℃为Ⅴ级,30℃~40℃为Ⅳ级,40℃~50℃为Ⅲ级,50℃~60℃为Ⅱ级,60℃~70℃为Ⅰ级。堆肥产品质量(由优至劣)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2)好氧堆肥法生产有机肥好氧堆肥是利用好氧微生物,通过控制水分、酸碱度、碳氮比、空气、温度等各种环境因素,使之分解利用畜禽粪便中各种有机物,达到矿质化和腐植化的过程,最终得到一种无害的腐植质类肥料。主要适用于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小区)。堆肥场地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规定:堆肥场地一般应由粪便贮存池、堆肥场地以及成品堆肥存放场地等组成;采用间歇式堆肥处理时,粪便贮存池的有效体积应按至少能容纳6个月粪便产生量计算;场内应建立收集堆肥渗滤液的贮存池;应考虑防渗漏措施,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应配置防雨淋设施和雨水排水系统。

  污水/尿液应根据养猪场规模、周边可消纳粪污土地、区域环境要求等因素,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模式。(1)还田利用这是一种采用物理沉淀和自然发酵来达到粪污减排目的的方法。猪场内的污水/尿液在储存池内进行沉淀和自然发酵,沉淀后出水供周边农田或果园利用,池底沉积粪污作为有机肥直接利用或和固体粪便一起进行有机肥生产。(2)厌氧发酵污水/尿液经过格栅,将残留的干粪和残渣拦截并清除,清出的残渣出售或生产有机肥。而经过格栅拦截后的污水则进入厌氧池进行发酵。发酵后的沼液还田利用,沼渣可直接还田或制造有机肥。一般情况下,每10头猪(出栏)所需的厌氧池容积约2立方米。(3)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该处理方法是污水/尿液经厌氧发酵后,厌氧出水再经好氧及自然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既可以达标排放,也可以作为灌溉用水或场区回用。工艺流程如下。

  畜禽养殖是我市一项传统农业产业,在保障城乡肉食禽蛋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畜禽养殖污染日益严重。2015年底,全市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化学需氧量、氮和磷分别占农业面源污染的96%、38%和56%,畜禽养殖污染成为农业面源污染及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内容。2016年5月我市制定出台了《江阴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两年(2016—2017年)行动计划》,正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行动。2017年,江苏省开展“263”专项行动。至2017年底,我市生猪消减量约为12万头,奶牛消减量约为1500头,禽类消减量约为60万羽,按照省农业减排标准测算,共计减少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6670余吨、减少氨氮产生量235余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在改善环境的同时,对我市养殖业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畜禽养殖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畜禽排泄物及饲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病死畜禽、孵化残余物和屠宰场的废物、污水、废气等。畜禽养殖产生大量粪便,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2015年底,全市母猪存栏0.8万头,生猪存栏26.85万头,蛋禽存栏50万羽,肉禽存栏60万羽,奶牛存栏5300头。经测算,我市每年畜禽养殖产生粪便36.25万吨,尿34万吨;产生化学需氧量(COD)20230多吨,生化需氧量(BOD)19560多吨,氨氮(NH3-N)1580多吨,总磷(TP)1399多吨,总氮(TN)3562多吨。由于畜禽养殖场(户)环保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并随雨水进入水系,因此,畜禽粪便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1)对大气的污染。部分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对畜禽粪便、垃圾随意堆放,仅作简单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达标,污染物迅速腐烂发酵,产生硫化氢、氨气、硫醇、苯酚、挥发性有机酸等上百种有害物质,使养殖场周边空气腥臭。其中氨气进入大气后可造成酸雨和增加自然生态系统中氮的负荷。(2)对水的污染。畜禽粪便和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钾、硫及致病菌等污染物。未经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的集中排放,会大量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使水体变黑发臭,富营养化,影响水生物的生存。畜禽粪便通过污染地表水,进而污染地下水。(3)对土壤的污染。当前畜禽粪便主要的消耗途经是作为有机肥料直接还田,土地对肥料是有承载力的,如果不加限制地还田,其负荷超出了农田环境的消纳能力,即可导致土壤孔隙阻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畜禽饲料中微量元素添加剂所含的铜、锌、砷等重金属经畜禽粪便浓缩后排入土壤,可造成土壤长期重金属污染。(4)传播疾病。畜禽粪便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物、寄生虫、卵,而且还能滋生蚊绳,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尤其是当人畜共患疫情发生时,将给人畜造成灾难性的危害。据报道,全世界共有人畜共患疾病250多种,我国有120种,其中由猪传染的有25种,由禽传染的有24种,由牛传染的有26种,这些人畜共患疾病的载体主要是畜禽排泄物[2]。

  (1)畜禽养殖布局无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从目前的畜禽养殖布局情况来看,我市早期发展起来的畜禽养殖场多建于禁养区或限养区,有些养殖场(户)是依河而建,分布散乱,很多养殖场的改、扩建没有考虑到畜禽养殖规划、动物防疫条件、污染治理等因素,因此造成污染治理成本高、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2)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部分畜禽养殖户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部分已建治污设施的养殖企业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出现设施破损长期不使用现象,偷漏排现象亦时有发生。(3)畜禽污染防治技术和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由环保部牵头出台了许多标准和规范性文本,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工艺等,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模式仍然实用性不强、运行成本高、处理效果不佳。如沼气工程缺乏后处理,沼渣沼液利用不当严重污染农田和土壤;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成本高,多数养殖场无力承担;发酵床占地面积大,不适宜土地紧张的苏南地区等。(4)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部分畜禽养殖场基本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5)农牧脱节,粪便综合利用率低。由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没有相应的配套农田,即使有农田消纳畜禽粪便,也因面积不足而无法全部消纳,使粪便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2014年国务院颁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这是国务院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法规。2015年国务院又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国水环境污染防治计划。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上新的高度,使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有法可依。江阴市政府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并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1)优化畜禽规模养殖建设布局,科学划定禁养区域。2017年12月,市政府制定了《江阴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界定规划》,划定江阴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在禁养区范围内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在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在限养区内改建畜禽养殖场,应采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养殖规模、饲养密度和安全防护距离达到规定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恶臭气体)的浓度和总量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控制标准。(2)养殖结构调整明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行动之前,全市各类规模的养殖场(户)总数为1982家,其中规模养殖场(户)(按照省级标准存栏生猪200头折算)数量为270余家,小散养殖户数量占比近九成。通过关停整治,计划保留规模养殖场(户)22家,畜禽规模养殖比例不断提升。畜牧生产以“稳定生猪,减少奶牛,发展特禽”为抓手,调结构、调品种,稳步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现代畜牧业方向转变。(3)改进畜禽规模养殖生产工艺。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行先进科学的生产工艺,加快实现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相互分离;建立雨污分流、暗沟布设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配套完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大力推行干法清粪工艺。(4)推广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量化技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量化技术是通过多种途径在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技术,目前主要有生态环保饲料、发酵床养猪等。结合我市畜禽养殖生产实际,主要推广生态环保饲料。生态环保饲料,是指围绕解决畜产品公害和减轻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在原料的选购、配方设计、加工饲喂等过程中,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和实施动物营养系统调控,以改变、控制可能发生的畜产品公害和环境污染,达到低成本、高效益、低污染效果的饲料。就现实情况而言,我们在饲用日粮的配方中应尽可能降低日粮蛋白质和磷的用量以解决环境恶化问题;同时添加商品氨基酸、酶制剂和微生物制剂,通过此办法来降低氮、磷和微量元素的排泄量。研究表明,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酶制剂、微生物制剂,能调节动物胃肠道微生物菌落,促进有益菌的生长繁殖,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并具有明显降低污染的能力。如在家禽日粮中使用饲用酶不仅可提高饲料转化率,且通过减少代谢产物的排泄量,可减轻环境污染及改善家禽的健康状况。氨基酸平衡饲料能提高氮的消化率,减少畜禽粪便中氮和臭气的排出。此外,在畜禽日粮中添加EM微生态制剂、丝兰属植物提取物、沸石都可不同程度地降低畜禽粪便的臭气。(5)加快畜禽规模养殖治污工程建设。所有保留的规模养殖场,都要根据生产规模、养殖品种和所处位置,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相配套的治污工作。大型畜禽养殖场,重点采用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的治理方式。中小型畜禽养殖场,重点推广多级氧化塘或集中存储沉淀处理污水、堆积发酵处理粪便的治理方式。(6)进一步推动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规模养殖场,都要立足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在搞好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实现粪便污水生态化、资源化利用。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就近配套一定规模的蔬菜、林果、苗木等农业生产基地,通过签订协议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将畜粪及沼渣、沼液转运到农业生产基地储粪池,进行还田利用。主要示范和推广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为“畜-沼-粮(菜、果)模式”“粪污异位发酵床处理及其腐熟垫料还田模式”,以及“以农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基质产品在蔬菜栽培中的循环应用”模式。

  [1]陈志刚,董俊峰.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与防治措施[J].畜牧兽医杂志,2012(1):54-55.

  [3]黄美峰、蔡华东、罗秋芽,酶制剂在禽类营养中的应用研究进展[J],畜禽业,2008,(4):26-27.

  [4]秦翠丽、李松彪,微生态制剂在畜禽养殖中的功效及其注意事项[J],中国家禽,2001,23(10):16-18.

  1.1政策逐步得到完善。近年来,随着国务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防治条例》、《水十条》、新环保法、新环评法、环保税法和国务院关于《畜禽农业资源污染综合治理与节能减排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浙江省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地方条例与地方法规。为进一步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改善温岭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温岭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台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温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温岭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方案。为加大畜禽养殖业治理力度,提高水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依据。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通过科学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宜养区,结合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对畜禽养殖业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治理整顿,促进畜牧业有序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1.2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温岭市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进行考核,并实行问责制,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位。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各畜禽养殖场的责任主体,排出整治时间表、落实监管责任人,签订协议、承诺书,建立档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环保、畜牧、发改和财政等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和指标任务“考核”,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农业源减排任务的完成。1.3提高业主环境意识,增强环保自觉性。随着畜禽规模养殖业主的不断增加,畜禽规模养殖业主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他们已经懂得:污染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更是不可小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共同监督养殖场户自觉遵守环保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平时利用送科技下乡、畜牧科技人员进场入户、技术讲座等活动,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和指导,提高养殖场户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农业和“谁污染谁治理”的意识,增强了养殖业主保护环境的自觉性。1.4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加大污染物防治投入,提高减排成效。畜牧养殖业是微利行业,污染治理设施投资与运行费用较高,养殖业主单独治污资金匮乏,负担过重,致使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投入滞后于经济发展。近年来,温岭市政府通过政策扶持,对养殖企业在建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如沼气工程、储液池、堆粪场、沼液输出管道、防渗膜等给予政府资金扶持,因此大大提高了污染减排成效,国家在核定污染减排量时对温岭市多个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给予了认定。1.5推进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干清粪工艺、沼气化处理、有机肥加工与应用、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养殖企业与种植户特别是水稻、瓜果蔬菜、山林等专业合作社等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确保有足够的消纳土地来满足粪污的消纳。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建立完善“三沼”服务队伍,根据服务养殖场(户)的存栏量、沼液沼渣的运输量、运行情况及本区域内养殖污染后续管理总体效果等进行年度考核,给予一定的运行、设备和维护经费补助。

  2.1政策不完善,减排推进受制约。农业污染防治不像工业源,有较为完善的配套防治政策及减排技术,其技术条件相对比较低。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也不完善,相应的环境管理也较为薄弱,缺少农业源减排配套实用的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制约了畜禽养殖业减排的推进。农业污染防治政策上的缺陷是我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2.2部分养殖业主环保意识不强。部分养殖场业主环保意识不强。部分养殖业主只注重规模扩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环保设施的配套,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2.3清粪方式落后。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及新一代劳动力观念转变,近年来我国大型规模化猪场开始改造并使用水泡粪、水冲粪等劳动力需求少的清粪方式,与环保部鼓励的干清粪工艺不符。我国《“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中明确规定规模化养殖企业,必须采用干清粪工艺。因此,有效解决劳动成本节约与环境保护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污染减排源头控制首要解决的关键问题。2.4监管体系不健全、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随着“五水共治”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从思想上加大了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重视力度,并不断加大了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力度。但由于缺乏成熟配套的监管设施且能力有限,不像工业源有比较成熟的监控体系如在线监控及刷卡排污等,农业源监控设备等不宜安装,畜禽养殖业排放量及进一步去向难以监控,以及基层执法人员在农业源污染执法水平和能力有所欠缺,给监控、执法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总的来说,建立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温岭市将规模化畜禽业污染减排作为农业源减排重点,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更好地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促进温岭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建议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减排力度、扩大资源化利用范围、加大政策扶持与技术支持力度、严格执法与加强监管以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以此有效地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确保农业源污染物减排得到实效。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在现有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现状,及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呈现出的新问题和新形势,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对畜禽养殖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环保政策规定,以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地发展。3.2加大减排力度,扩大资源化利用范围并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要继续加大减排力度,对已存在未完成减排任务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要求企业积极投入资金,限期完成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与投运,确保真正做到粪污“零排放”。二是要扩大资源化利用范围,对没有达到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微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要求企业限期治理,若在规定期限内治理任务未能完成或完成治理任务却不达标的,限期予以关停;另一种则是集中养殖管理,将微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等非规模养殖场集中起来,合理规划,走养殖小区等集中管理之路,壮大养殖规模,由养殖户集中投入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资金。促使所有养殖企业均能实现污染物治理及资源化利用。3.3加大政策扶持与减排技术支持力度。对完成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并通过验收的畜禽养殖企业,要继续加大对沼气工程、储液池、堆粪场、沼液输出管道、防渗膜等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资金扶持,建立以“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机制。在鼓励引导非规模化养殖专业户集中的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切实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综合防治及资源化利用资金的投入。但是,仅仅依靠政府扶持政策和养殖企业的投资,远不能达到真正实现对所有养殖企业实现污染物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必须通过政府引导,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商品化、减量化”,使粪污加工形成产业链条,才能让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要从根本上解决畜禽粪污污染问题,必须综合再利用,使畜禽粪污中的养分、能量充分利用,比如优化清粪和固液分离技术等。还要加大减排技术支持力度,通过加强农业源减排技术培训,总结畜禽养殖业资源化利用的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加深畜禽企业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认同,推动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通过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拓展畜禽产业链。3.4加强宣传,促进养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规模化程度。要防与治结合,防止清养关停后的养殖场再反弹、再回潮,对保留下来的养殖场的污染物抓好达标治理;要堵与疏结合,对关停的养殖户按政策足额补助,帮助他们另找出路,引导和鼓励他们选择其他行业;要长与短结合,既抓好一段时间内的集中整治,又对保留下来的养殖场有长远打算、长效措施。大力提升规模化程度,要严把环保治理关。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的作用,大力宣传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畜禽养殖水环境治理的举措、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3.5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环保、畜牧、行政执法、国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畜禽养殖执法巡查,强化联合执法,对违法畜禽养殖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和公开处理;各镇(街道)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禁养区内违法畜禽养殖行为的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对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规定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依法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环境污染的,按《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及时处理。浙江省率先启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改革试点,温岭市已开展乡镇成立“环保办”、划分基层网格与配备网格员的工作,需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强化巡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落实每个区片及每个村的监管责任人,建立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对畜禽养殖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

  [1]吴根义,宋李思莹,孙浩,等.“十二五”时期农业源污染物总量减排分析[J].环境保护,2015,43(21):28-30.

  [2]肖瑞杰,蒲敬海,舒拉.畜牧养殖中的环境污染现状与治理[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5,36(12):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