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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2-30 19:22   

  首页天辰平台《方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发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指出要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河南省先后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26号),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畜牧大县、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方城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特组织编制《方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下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方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5)《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9号);

  (8)《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污染监管的通知》(豫农文〔2020〕314号);

  (9)《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

  (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26号);

  (11)《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豫农文〔2020〕207号);

  (12)《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方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方政〔2020〕4号)。

  (3)《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方城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属北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全县总面积2542平方公里。县境北部、西北部、东部及东南部为山区,南部、西部和东北部为平原区,山地和平原之间为丘陵垄岗过渡地带。境内水资源较丰富,自然降水由东至西,由南到北呈递减趋势。全县土壤主要为黄棕壤土、砂姜黑土和潮土3个土类,植被大部分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常绿落叶阔叶林和萌生栎林。

  方城县辖14个镇、1个乡、4个街道:凤瑞街道、释之街道、赭阳街道、广安街道,独树镇、博望镇、拐河镇、小史店镇、赵河镇、广阳镇、券桥镇、杨集镇、二郎庙镇、古庄店镇、杨楼镇、清河镇、柳河镇、四里店镇、袁店回族乡。

  2020年,方城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实施农业“五化”联动,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农业基础更加稳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9%,增速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工业税收完成4.6亿元,居全市第5位;七峰山、七十二潭景区提档升级,德云山风情植物园创成国家4A级景区,状元川、望花湖生态文化旅游PPP项目加快推进,成为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试点县。

  2020年方城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44685万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第一产业生产总值525702万元,同比增长2.1%;第二产业生产总值840212万元,同比增长3.2%;第三产业生产总值1278771万元,同比增长2.4%,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9.9:31.8:48.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0年,方城县畜牧业经济地位更加突出。全县猪牛羊禽肉产量59.95万吨;禽蛋总产量2.93万吨;牛奶产量0.38万吨。

  方城县主要地类数据如下:耕地11.99万公顷、园地0.49万公顷、林地7.35万公顷、草地0.5万公顷。

  2020年,方城县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8.6%、17.3%,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增加66天、达到260天,综合指数改善率18.4%。

  2020年,方城县县城集中式供水水源为方城县贺大庄地下水井群,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0年方城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方城县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方城县有8个乡镇、街道位于南水北调主干渠沿线余公里,肩负着保障首都供水水质的重任,为进一步促进现代畜牧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畜禽养殖业污染对周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严格遵照执行方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

  2020年方城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生猪总出栏量为63.51万头;家禽存栏量为499.23万羽,出栏量为489.88万羽;牛存栏量为4.59万头,出栏量为3.64万头;羊出栏量为27.6万头。全县生猪、肉禽、蛋禽、肉牛、奶牛、羊的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86.54%、0.57%、58.64%、14.66%、31.36%、4.04%。

  按照《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截至2020年底,方城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出栏量为54.96万头;肉鸡出栏量1万羽;蛋鸡存栏量242.08万羽;肉牛出栏量为0.5万头;奶牛存栏量0.03万头;羊出栏量为1.11万头。全县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64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272家,占总数的74.73%。

  按照《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截至2020年底,方城县畜禽养殖户生猪出栏量为8.55万头;肉鸡出栏量174.44万羽;蛋鸡存栏量169.94万羽;蛋鸭存栏量0.8万羽;肉牛出栏量为2.93万头;奶牛存栏量为0.07万头;羊出栏量为26.48万头。全县共有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2127家,其中生猪养殖户689家,占总数的32.39%;肉牛养殖户379家,占总数的17.82%;山羊养殖户699家,占总数的32.86%。

  方城县蛋鸡养殖主要集中在博望镇、古庄店镇、杨集镇、小史店镇,分别占全县蛋鸡养殖总量的25.22%、12.48%、10.35%、9.81%;肉鸡养殖主要集中在清河镇、赵河镇、四里店镇、杨集镇,分别占全县肉鸡养殖总量的31.41%、19.34%、17.47%、16.53%;生猪养殖主要集中在博望镇、拐河镇、清河镇,分别占全县生猪养殖总量的22.45%、16.27%、15.10%;羊养殖主要集中在独树镇、博望镇、广阳镇、清河镇,分别占全县羊养殖总量的22.51%、10.96%、10.23%、8.85%。

  2020年方城县畜禽养殖固体粪污年产生总量为52.58万吨,液体粪污年产生总量为169.14万吨,其中COD为15.31万吨、TN为0.68万吨、NH3-N为0.13万吨,TP为0.17万吨,均进行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方城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所采取的清粪工艺,主要分为干清粪、水泡粪和水冲粪等,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以水泡粪为主;蛋禽规模养殖场以干清粪为主;羊规模养殖场以干清粪为主;肉禽、肉牛、奶牛等规模养殖场均采用干清粪工艺。全县生猪养殖户的清粪工艺以水泡粪为主;蛋禽养殖户以干清粪为主;肉牛养殖户以干清粪为主;肉禽、奶牛、羊、兔等畜禽养殖户均采用干清粪工艺。

  方城县积极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初步形成了以鸿旺牧业为代表的“田园综合体”、以方城牧原为代表的“干清粪节水工艺+干湿分离+堆积发酵”、以隆旺农牧、媛祥农牧为代表的“猪-沼-果”、以福葵农牧为代表的“鸡粪+秸秆+食用菌”等资源化利用模式以及以方城牧原为代表的“除臭墙+喷洒除臭剂”等臭气治理模式。畜禽养殖户的粪便处理利用方式主要为自行建设相应规模储粪池、晾晒场,用于贮存各自粪污,然后通过三级沉淀池或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作为农家肥还田利用。

  方城县积极推进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出台了《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方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方政〔2020〕4号),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以及白河、唐河、澧河水系方城段禁止养殖区。

  方城县2020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24.81万公顷,主要以小麦、玉米和油料为主。其中小麦种植面积8.25万公顷,玉米种植面积6.96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5.4万公顷,造林面积0.99万公顷,果树种植面积0.89万公顷。主要种植乡镇为赵河镇、博望镇、小史店镇、独树镇、广阳镇、杨楼镇。

  方城县积极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通过“干清粪节水工艺+干湿分离+堆积发酵”“猪-沼-果”等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形成粪肥还田面积2.44万公顷,其中规模养殖场粪肥还田面积1.68万公顷,养殖户粪肥还田面积0.76万公顷。配套消纳用地多用于种植小麦、玉米和花生。从镇街分布来看,博望镇配套消纳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配套消纳用地面积的15.40%。

  (1)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尚未配套相应的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亟待进一步提升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大型规模养殖场氨气治理设施不健全。

  (2)畜禽粪肥还田利用不科学。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尚未配套相应的畜禽粪肥还田设施,粪污堆积发酵时间与还田季节不匹配。

  (3)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不健全。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和土地流转消纳台账不规范。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尚待健全,依法促进畜禽粪污科学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到2025年实现方城县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有效推行,畜禽养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2021),2020年各乡镇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统计数据,土壤氮磷养分等级按照二类地,粪肥替代比例按50%估算,全县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R/A为5.21(以氮计),区域土地可承载540.30万头猪当量。2020年全县18个乡镇(街道)中17个可承载,其中,赵河镇、广阳镇、柳河镇、清河镇、券桥镇、小史店镇和杨楼镇7个乡镇承载力(R/A)≥5;凤瑞街道、博望镇、独树镇、二郎庙镇、古庄店镇、拐河镇、四里店镇和杨集镇8个乡镇承载力(R/A)处于1.2-5;释之街道和袁店乡承载力(R/A)处于1-1.2。赭阳街道为无种植业、有养殖业乡镇,但养殖数量较少且分布集中,可与临近镇街签订土地消纳协议就近还田消纳。

  根据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结果,方城县区域内耕地、园地和林地所能消纳的最大畜禽粪污量远大于现状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故规划范围内养殖总量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

  2020年,方城县国控潘河夏河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7月、11月水质达Ⅱ类标准,其他月份达Ⅲ类标准;市控赵河小刘庄断面水质达标率100%,3-7月、11月水质达Ⅱ类标准,其他月份达Ⅲ类标准,实现了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水水质的环境保护目标。

  全县各水体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说明畜禽现状养殖符合水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期间,方城县将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严格规范和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环保治理措施,保证区域水环境水质稳定达标。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的发布,为本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后将继续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全覆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全覆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常态监管网络全覆盖三个“全覆盖”,实现规划目标。

  方城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80%,通过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能力,形成利益共享、成本分摊的粪肥利用市场化机制,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推广应用密闭贮存、机械施肥等措施,推进畜禽粪肥就近适量还田利用,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3%以上。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95.0%,“十四五”期间,通过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补贴政策相结合,做好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的配套工作,确保实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的目标。

  方城县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主体责任,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畜禽养殖台账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制度。“十四五”期间,拟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技术支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宣传活动,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实现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100%。

  积极推进方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落实除臭墙、除臭墙室内气体收集系统、密闭式液态储存池、封口式粪污全量收集池等臭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加大中央资金投入,鼓励大型养殖场筹建氨气治理设施,提升大型养殖场氨气治理设施配套率,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削减5%的预期性目标。

  总体来说,方城县畜禽养殖优势明显,但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随着规划对策措施落实,规划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和管理力度加强,进一步提升方城县畜禽养殖业生态化水平,能够实现规划目标。

  (1)结合土地承载力,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引导新建养殖场向资源、环境和土地承载力较强的赵河镇、广阳镇、柳河镇、清河镇等镇街发展。承载潜力较大的乡镇采用“种养结合+农场”模式、高标准改造粪污、成立畜禽养殖合作社实行粪污付费处理等途径进一步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承载潜力较小的乡镇通过控制区域内畜禽养殖总量、强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粪污异地消纳比例等途径确保区域内种养平衡建设。

  (2)加强地表水等环境敏感区的监管。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潘河、赵河等河流两岸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环境效益考核及惩戒机制,督促有关乡镇加强有关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3)实施养殖场差异化管理。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强化网格化管理,防止已关闭养殖场复养情况的发生,禁养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对于赭阳街道存留的少数养殖场(户),引导其通过加快与周边农户的对接,实现就近资源化利用。重点引导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输送和施用设施提档升级。因地制宜的对小型养殖户分类研究治理措施,限期整改,加强监管,降低环境影响。

  (1)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从源头控制,大力推行“雨污分流、饮污分流、粪尿分离、清洁卫生用水分离”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实现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构建农牧融合“生态型”治理模式,将产生的粪污利用土地消纳,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的治理目标。全面推进全县规模养殖场、养殖户清洁生产工作,对于规模养殖场,通过逐步淘汰水冲粪工艺、建设氨气排放治理设施、粪污储存设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实现清洁生产;对于养殖户,通过建设粪污储存设施消除厂内粪污横流、乱堆乱放现象。

  (2)田间配套设施建设。以粪污无害化处理、粪肥全量化还田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以用促治、利用优先,促进畜禽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配套建设密闭式液态储存池、粪肥输送管网等,实现场内粪污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相配套,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还田利用。充分利用水果、茶叶、蔬菜等连续需肥作物,持续消纳养殖场户排放的粪污。

  按照“种养平衡、农牧结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思路,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实现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进种养业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和种养业发展融合化。依据周边环境承载力和养殖废弃物消纳范围,科学布设养殖、种植基地,引导新建养殖场向赵河镇、广阳镇、柳河镇、清河镇、券桥镇等承载潜力较大的乡镇发展,合理配套固体存储、厌氧发酵、氧化塘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鼓励养殖场流转承包周边农田林地进行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通过自有、租赁、协议与养殖量匹配的土地,确保粪污在一定运输半径内还田消纳。推进龙头企业与周边农户签订粪污还田协议。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体系,打通粪便还田利用通道,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要求应提前确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同时需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及时记录粪污日处理量和粪肥施用时间、施用量与施肥方式等,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压实养殖场户粪污治理、粪肥台账记录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台账填报的培训,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豫农文〔2020〕314号),建立符合养殖场养殖畜禽种类实际以及粪污处理利用现状的台账格式。

  (1)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方城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

  (2)探索开展环境监测。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根据畜禽养殖业粪肥还田需要,引导大型养殖场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及大肠杆菌等监测,提高粪肥质量。

  (3)提升畜禽养殖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畜禽养殖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实施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与排污许可系统的数据对接,全面掌握畜禽养殖分布状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促进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方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本规划结合方城县实际情况,拟实施的重点工程如下:

  积极申请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利用扶贫贷款和中央财政资金推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同时出台畜禽养殖产业优化发展相关扶持、鼓励政策调动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在完善污染治理的同时,通过延长产业链,实现养殖、治理、利用的循环链条。从而实现环境治理和自身发展双赢。从产业政策与环境政策两个方向引导养殖场(户)自行投入,解决发展和环境问题。

  立足畜牧业绿色发展,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采取农牧一体化、种养结合、PPP等模式,实现农牧结合,良性循环。通过强化政策支撑、严格执法监管和提供技术经济支持,提高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消灭粪污直排和场外丢弃现象,能够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养殖区域水环境和空气质量,进而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规划的实施能够在方城县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通过规划相关重点工程的实施,可使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在2025年达到83%以上,有效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削减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保护优质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畜牧业是方城县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之一。规划实施后,能够有效推进方城县畜禽养殖业向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带动畜禽养殖场(户)引进先进技术,舍弃落后养殖方式,能够有效促进方城县畜禽养殖产业优质发展、企业增收和农民富裕。同时,在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的同时,也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商品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创收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

  通过规划实施,推进畜牧业精准扶贫。区域内畜牧龙头企业发起创办多家畜牧扶贫专业合作社,认领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千户。通过畜禽养殖合作社、产业园、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不仅创新了社会化服务模式,而且推动了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的形成,实现了贫困户稳定脱贫、养殖企业发展壮大、金融部门稳定收益的多方共赢。

  本规划按照“总量控制、种养平衡、一场一策”的原则,引导畜禽养殖场(户)配套流转畜禽粪污消纳土地,推广“畜-沼-果”、“畜-沼-林”、“畜-沼-蔬”等生殁双循环模式,着力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农牧业结合率,有效减少畜禽粪污排放、减轻养殖气味污染,从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方城县畜禽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探索建立适合方城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直联直报信息管理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种养循环技术服务、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责任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畜禽养殖活动的环境保护执法、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检查验收、督促养殖场(户)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等。

  方城县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和“七大格局”的总要求,积极将畜牧业发展融入“大生态”和美丽乡村建设,每年将生态畜牧业发展等列入四大班子领导分包的重点工作,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运作、保险跟进、财政补贴”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和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创新型企业等科研力量,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攻关研发,加强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屠宰加工、优质饲草料种植与加工等核心技术和设施装备的研究。借助高端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积极推动互联网与畜牧业深度融合,将互联网+应用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提升畜牧业的畜禽粪便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同时加强生产经营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高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绿色发展水平。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落实属地管理和督查巡查责任,深度排查所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养殖场由环保执法部门依法严厉处罚,限期关闭取缔。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依据“疏堵结合,打防并重”的原则,加强执法监管,完善监督监测体系,提升预警预报水平。加强畜牧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全力推进综合执法,严厉查处畜禽养殖场(户)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场(户)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到位的养殖场(户),加强后期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监管常态化。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农业农村部门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畜禽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纳入相关农业技术或养殖技能培训当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和农民污染防治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各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违法处罚的案例,及时总结和凝练各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扶持政策、治理方法、治理典型。

  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养殖场(户)主参与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文字解读关联:关于“方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的政策解读